黄永超律师,男,1992年出生,汉族,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,法学学士。
毕业后在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从事法务工作。2018年至今执业于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,专职律师。
黄永超律师自执业以来,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,本着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,以诚待人。对承办的案件,重视方法,追求高效,擅长通过诉前调查取证和保全措施,促使各方当事人调解结案,最大程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使案件效果达到当事人的合理预期。擅长诉讼可视化分析、案例检索和制作诉讼大数据报告。
黄永超律师,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。现任烟台市律师协会侵权责任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。
擅长领域:工程建筑,民间借贷,合同纠纷,债权债务等领域。
联系电话:15275529361。